为统一办理,请申请「修读学程」、「学程证书申请」之同学,请班代于本学期第7周(即10月24日)前协助收齐资料及填写说明四学程申请汇整表统一向系办申请。
一、学程「修读申请」期间:请于本学期第7周(10月24日前)提出申请。
二、学程「证书申请」期间与注意事项:
1.本学期第 7周前(统一申请):无论在校生、应届毕业生申请,证书可于本学期完成审核与取得(证书将统一转交班代发给)。
2.本学期第17周后(个别申请):「限本学期毕业生」因修课成绩等因素,得于取成绩后向系办提出申请,但考量在校时间有限,常有无法返校领取证书,须加附回邮信封(请贴足邮票)以供邮寄证书。
三、学程申请平台:https://ecare.nfu.edu.tw/(使用者入口-在校学生-个人资讯-校务eCare-课程服务-学程修读暨证书申请)
四、学程申请汇整表请班代汇整。